1、释明权制度是大陆法系民事诉讼中的一项重要法律制度。
2、民事抗诉制度的理论前提不成立,因为判断法院裁判是否错误的标准难以确定,检察院的判断能力并不高于甚至低于法院.
3、我国现行的民事执行程序包容在民事诉讼法中,采取了“审执合一”的立法模式。
4、目前,我国的精神损害赔偿的范围仅限于民事侵权的情况,对于刑事附带民事诉讼的被害人、国家赔偿案件中的受害人、合同违约纠纷中的权利人等的精神损害赔偿权却不予保护。
5、惩罚性赔偿制度作为一般民事赔偿制度的例外,在英美法系得到普遍的承认。
6、在马里兰州,除了犹太人,天主教徒拥有所有民事权利。
7、由环境污染和破坏引发的民事纠纷日益增多.
8、将海上人身伤亡赔偿标准类型化,提出了不同类别海上人身伤亡民事赔偿的法定标准或学理标准。
9、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14)普民初字第972号民事判决书,自公告之日起60日视为送达。
10、国际儿童拐骗事件的民事问题海牙公约。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