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对于罪大恶极的刑事犯罪分子,要严厉打击,除恶务尽,决不能心慈手软。
2、实际上犯罪人逃避刑事追究后惶惶不可终日的生活对其无疑也是一种惩罚,这种惩罚包括道义与身心两个方面。
3、此外,环保局提议,对达到上述九条规定的公司免予刑事诉讼.
4、儿童证人是刑事诉讼中特殊的诉讼参与人。
5、作为我国两审终审制例外的死刑复核程序,是一种仅适用于死刑案件的独立刑事审判程序。
6、中方对于国际刑事法院发出对于苏旦总统的拘系令暗示缺憾和不安。
7、佘祥林冤案的发生说明我国的刑事诉讼制度存在缺陷.
8、在刑事诉讼活动中,提供证言的同案犯具有特殊地位.
9、“对于任何人犯罪,在适用法律上一律平等”;“刑罚的轻重,应当与犯罪分子所犯罪行和承担的刑事责任相适应”.
10、刑事审判庭依法审理第一审普通刑事案件及自诉刑事案件;办理其他有关事项.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