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中国的否决权使用有着光明磊落,有理有节,该坚决时就坚决、要灵活时就灵活的特点。
2、中国仍然表示反对,但可能投弃权票,而不是行使否决权。
3、所有五个常任理事国都曾经行使过否决权.
4、我说过不管自荐还是他荐,被推荐的人都没有否决权。
5、最高法院享有裁定法律违宪而予以废止的权利,但总统保留最高法院大法官的提名权,参议院则拥有对被提名者的实际否决权。
6、在网站建设的各个阶段我都很积极地参与到了,我算是一个概念设计师的身份,我必须要保证网站就是我想要的那个样子,而且我有最终否决权。
7、我给出的方案是,不要去要求发信人自愿改变,而是把绝对否决权交到收信人的手上。
8、1995年,英国以比利时首相德阿纳的欧洲联邦思想太浓而行使否决权后,被视为是温和基社党人的桑特被推出担任欧盟委员会*席。
9、为了方便,这里不妨取用当年孙中山的说法,他把公民政治权利具体化为选举权、被选举权、创制权、否决权和弹劾权。
10、人民代表大会对人事任免可以行使否决权。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