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我们不能破坏学校的公共财物。
2、, 经管财物的人一定要做到涓滴归公,不要利用职权谋求私利。
3、, 妻子抛下幼儿,将家中财物席卷而逃。
4、, 这些财物都是他们因公假私、从老百姓那儿搜刮来的。
5、, 在具有交叉关系的诈骗罪与招摇撞骗罪之间,只有行为人现实地冒充国家工作人员骗取了较大数额的公私财物时,这种逻辑关系和评价关系才能认定为法条竞合,并且直接选择适用单一规范即可。
6、, 犯前款罪而窃取财物的,依照本法第二百六十四条的规定定罪从重处罚。
7、, 被告人王璀英身为国家工作人员,利用职务之便,伙同他人侵吞公共财物折款138万余元,其行为已构成贪污罪。
8、, 旅客损坏站、车内设施或他人财物,应照价赔偿.
9、, 第二章探讨了故意毁坏财物罪的客观要件争议问题。
10、, 犯本决定规定之罪,依法被追缴、没收的财物和罚金,一律上缴国库。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