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如何界定“抢帽子交易”的法律性质,在各国证券界一直存在争议。
2、对这些“抢帽子”交易,公司是真不知情还是另有隐情?“抢帽子”获利逾2800万。
3、当然,争抢帽子的风险也不小,从焚书坑儒到文字狱,有多少个脑袋搬家?帽子杀人哪!男人们紧紧抓住了各种帽子,女人只能靠边站了。
4、北京人牛玉强在1984年“严打”时因“抢帽子”等行为被以流氓罪判处死缓,后服刑期改至2008年。
5、所以才会出现一些官员整天忙于出政绩、抢帽子、占位置,更有个别人还不忘顺手搂票子。
6、3日宣判结束后,审判长白波告诉记者,此案是以“抢帽子”方式操纵证券市场的首个案例,因为缺乏明确的相关法律条文,所以在庭审时曾进行过激烈的辩论。
7、27年前,因为抢帽子砸玻璃,他被法院以“流氓罪”判处死缓,关在新疆的监狱。
8、国内第一起证券公司行业分析师“抢帽子”操纵案件当事人被查处。
9、十一、虽然我个人很理解通过大便来营造笑点,不过下泻药实在是个用烂了的梗,本片当中唯一的改进就是增加了抢帽子的细节。
10、首先,在判断消息属利多或利空之后,以第一时间顺势而行,实行“抢帽子”。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