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身为监察委员,对於公务员失职提出弹劾,本是名正言顺的事。
2、在开庭审理弹劾案时,参议员们均应宣誓或誓愿。
3、弹劾制度是西方民主政治与宪政的主要推动力量,弹劾权是议会牵制监督政府和司法机构的一种权力。
4、众议院应选举本院议长和其它官员,并独自享有弹劾权。
5、众议院应选举该院议长及其它官员;只有众议院具有提出弹劾案的权力。
6、美国的总统、副总统和所有的公务员,因叛国罪、贿赂罪或其他重罪和轻罪而被弹劾并被认定有罪的,应予免职。
7、当时张皇后的弟弟寿宁侯张鹤龄,建昌伯张延龄,都借着帝后的宠爱,纵容家奴违法乱纪,科敛钱财,被朝廷内外许多官员弹劾,但孝宗都不予追究。
8、梅雷兹党议员加隆说,截至24日下午,已有30名议员签字,“如果总统今天夜间不宣布辞职,我们将启动弹劾程序”。
9、老的沙等人在元顺帝的面前弹劾朴,元顺帝见证据确凿就罢免了朴不花的职务。
10、印尼正义繁荣党和人民良心党寻求在众议院发起对布迪奥诺的弹劾。
